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一、個人資料管理政策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及相關規定,於組織內設立個人資料保護執行小組負責推動個資保護管理事宜。

二、 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暨蒐集處理利用說明

(一)告知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 蒐集之目的:(特定目的編號)
    • 040行銷業務
    • 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 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 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 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3. 個人資料之類別:(特定類別編號)
    • 001 辨識個人者。例如:姓名、電話及電子郵件
    • 其他基於蒐集之目的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將用於台灣地區及符合主管機關國際傳輸規定之其他地區。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本公司相關業務夥伴、依法有權機關。
  7.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以書面、電話、簡訊、傳真、電子郵件、網際網路、紙本或其他基於蒐集目的且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對您提供的個人資料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
  8.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使用者得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

(註: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個人資料安全措施:本公司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建構適當安全維護機制,以保障您的個人資料安全。

(三) 本公司依法令規定及前揭目的之需而蒐集使用者個人資料,為保障您的權益,使用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使用者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是提供不完全時,本公司將可能無法提供使用者完善的服務。

三、本公司如有必要提供使用者之個人資料予上開個人資料利用對象以外之第三人時,應符合下列情形或其他法令規定:

(一)依法令要求經過您的同意。

(二)司法單位或其他主管機關經合法正式的程序要求時。

(三)本公司將在各項服務/活動時提供充分的服務/活動訊息內容及說明,使用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這項特定服務/活動。

四、未成年人個人資料保護

保所蒐集未成年人個人資料之合法性、安全性及完整性,對於未成年人使用本網站之各項服務時,如有對未成年人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使用利用者,將依法取得未成年人父母(監護人)之同意。

未成年人父母(監護人)得向本公司申請查詢、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未成年人之資料。

五、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變更

本公司因應組織、業務、法令或社會科技等環境等因素之變更將不定期修改本政策,因此本公司建議您應時常瀏覽本政策。如您於本政策修改後仍繼續使用本公司產品或服務,我們將視為您同意我們修改後之本政策。若有其他相關之問題,亦可隨時洽詢本公司客服單位(0800-231-507)。

2024年3月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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