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porate Governance

Board Structure & Responsibilities
董事會設置

The Company has discussed and established the Company’s “Board of Directors Performance Evaluation Guidelines” in the meeting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n December 28, 2020.

董事會職責

The Board’s main responsibilities are to:

  • Guide company strategy
  • Supervise senior management
  • Be responsible for the company and its shareholders
董事會名單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史隆管理學院經營管理碩士

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美國康乃爾大學強森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碩士

永豐餘投資控股(股)公司 總經理

東海大學國際貿易學士

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公司 總經理

中國文化大學企業管理系學士

永豐餘投資有限公司 總經理

淡江大學會計學系學士

信磊合署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仲硯有限公司負責人、揚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昱展新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國立台灣大學企業管理商學所EMBA碩士

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副總監、全民健康基金會副總監、醫療財團法人好心肝基金會副總監、財團法人楊塘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董事

國立清華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博士

私立靜宜大學教授兼任研發長、台灣化妝品科技學會第二屆理事長

董事會多元政策與落實情形

董事會專業性、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公司章程之規定,採用候選人提名制,遵守「董事選舉辦法」及「公司治理守則」,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19 條,董事宜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需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宜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包括對子公司之經營管理)。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九、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

 

董事會多元性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本公司於2020年8月14日第14屆第3次董事會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在第三章「董事會之組成與職權」第19條即擬訂有董事成員多元化的方針。其內容如下:

董事會成員組成宜考量多元化及相關法令規定,如:

一、公司經理人占比: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佔董事席次比率不宜超過三分之一。

二、基本條件:性別、年齡等應有一定之多元性。

三、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技能及產業經歷等應有一定之多元性。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7位董事組成,具員工身分之董事為2位,獨立董事為3位,董事皆為產學界賢達。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並以提高女性董事席次至三分之一(即33%)以上為目標,目前董事會成員男性占71%(5位),女性占29%(2位),未來將盡力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達成目標。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如下:

職稱

董事長

董事

獨立董事

姓名

何奕達

駱秉正

李宗純

謝祥映

林智健

謝宛娟

蘇美琍

性別

年齡

41-50

51-60

51-60

51-60

41-50

51-60

41-50

兼任本公司員工

 

 

P

P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3年以下)

 

 

 

 

P

P

P

專業背景

產業經驗

P

P

P

P

P

 

 

商務

P

P

P

P

 

P

 

財務

 

P

 

 

 

 

P

經營管理

P

P

P

P

P

P

P

專業知識與技能

營運判斷能力

P

P

P

P

P

P

P

經營管理能力

P

P

P

P

P

P

P

危機處理能力

P

P

P

P

P

P

P

國際市場觀

P

P

P

P

P

P

P

領導決策能力

P

P

P

P

P

P

P

董事會績效評估執行情形

董事會績效外部評估

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會、個別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係委任「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以外評方式辦理,

  • 評估期間: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 評估範圍:董事會、個別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
  • 評估方式:

外評機構要求本公司提供其所指定的文件,並將績效評估相關自評問卷發放各董事填寫及回收,並指派3位執行委員出具獨立性聲明後負責評估,於2023年12月26日以線上訪談方式與本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公司治理主管及稽核主管進行訪評。(外評機構係非營利協會,執行委員具備會計、法律、公司治理等專長,且與本公司並無任何影響其獨立性之情事,故具備專業性及獨立性)

  • 評估內容: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涵蓋下列五大構面:

  1. 董事會組成及專業發展。
  2. 董事會決策品質。
  3. 董事會運作效能。
  4. 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
  5. 董事會參與企業社會責任程度。

本公司個別董事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涵蓋下列六大構面:

  1.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 董事職責認知。
  3.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 內部控制。

本公司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涵蓋下列五大構面: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 內部控制。
  • 評估結果:

外評機構於2024年1月8日出具評估報告,彙整評估結論與建議事項如下:

一、建議事項

  1. 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之功能性委員會。
  2. 規劃下屆女性董事達三分之一。
  3. 單一法人組織及其子公司占董事會席次低於三分之一。
  4. 董事成員中具員工身分之人數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5. 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層級之功能性委員會督導風險管理。
  6. 會計年度結束後兩個月內公布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財務報告。
  7. 投入資源支持國內文化發展。

二、改善規劃

  1. 本公司女性董事比例佔獨立董事已達三分之二、佔全數董事幾近三分之一,未來將考量公司策略發展、產業趨勢、及業務需求,持續提升董事會多元組成。
  2. 本公司自2021 年起支持「找樹的人」團隊,以大數據分析的科學方法、共同尋找臺灣最高樹木,同步推展青少年科學與公民環境教育,進而保育台灣生物多樣性,將理念與行動結合推展永續生態文化。

該董事會績效外部評估結果將提報2024年3月召開之董事會報告,以作為調整的參考。

 

董事會績效內部評估

永豐實於2020年12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規範本公司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每年應執行內部績效評估,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當年度已委外辦理績效評估者,得免辦理內部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於2023年第1季執行2022年度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作業,並於2023年3月14日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應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

評估週期 每年執行一次
評估期間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評估範圍 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
評估方式 董事成員自評
評估內容

(1) 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
1. 對公司營運之瞭解與建議。
2.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5. 內部控制。

(2)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
1.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 董事職責認知。
3. 對公司營運之瞭解與建議。
4.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 內部控制。

評估結果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經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要求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1. 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9條規定,上市上櫃公司應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
  2.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葉淑娟、許秀明會計師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未逾七年,與本公司並無直接或間接之重大利益或損及其獨立性之相關情事,與本公司及審計委員會已建立適當之溝通方式,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要求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3. 相關評估標準如下,並已於2024/3/13本公司第十六屆第四次董事會中向董事報告。

評估指標一:獨立性

評估項目

評估結果

是否符合獨立性

1

簽證會計師是否出具獨立性聲明書?

V

2

會計師事務所是否有會計師輪調的機制?

V

3

簽證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無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V

4

簽證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董事間是否無融資或保證行為?

V

5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是否與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無親屬關係?(至少評估配偶、未成年子女、與近親是否有相關關係)

V

6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是否無其他密切的商業關係?(例如:共同投資事業、營利之策略聯盟、商品相互搭配行銷推廣等)

V

7

審計服務小組成員目前或最近兩年內是否未擔任本公司之董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V

8

簽證會計師是否無收受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價值重大(超越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之饋贈或禮物?

V

9

簽證會計師是否無受本公司聘僱擔任經常工作,支領固定薪給或擔任董事?

V

10

簽證會計師是否未涉及本公司制定決策的管理職能?

V

11

簽證會計師是否無提供本公司對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與具高度主觀性之評價服務事項?

V

 

評估指標二:適任性

評估項目

評估結果

是否符合適任性

1

簽證會計師近2年是否無有其他任何受有處分或有損及專業性或獨立性之情事者?

V

2

簽證會計師是否定期主動向本公司提供最新的稅務、證管法令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等相關資訊?

V

3

簽證會計師是否協助本公司與主管機關間之溝通與協調?

V

4

各期財務報告是否皆能於期限內完成核閱或查核作業?

V

5

簽證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管理階層、審計委員會及董事保持良好溝通管道?

V

 

評估指標三:審計品質指標報告(AQIs)

評估項目

評估結果

是否符合適任性

1

簽證會計師查核經驗及訓練時數是否足夠?

V

2

簽證會計師投入財務報告之查核及核閱之時數是否和同業相當?

V

3

案件品質管制複核(EQCR)會計師近2年評鑑結果是否合規?

V

4

會計師事務所品質控管人員支援能力是否達同業水準?

V

5

會計師事務所是否有創新與提升審計品質相關之計畫?

V

E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