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porate Governance

薪酬委員會
一、委員會成員組成

The Remuneration Committee is composed of three independent directors having professional backgrounds.

Members of Remuneration Committee is described below:

職稱 姓名 學歷 現職 主要經歷
獨立董事 蘇美琍 淡江大學會計學系 信磊合署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仲硯有限公司負責人、揚泰國際企業公司獨立董事、昱展新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協理
獨立董事 林智健 國立清華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博士 私立靜宜大學教授兼任研發長、台灣化妝品科技學會第二屆理事長 -
獨立董事 謝宛娟 國立台灣大學企業管理商學所EMBA碩士 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副總監、全民健康基金會副總監、醫療財團法人好心肝基金會副總監、財團法人楊塘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董事 -
二、運作介紹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人數為3人,目前均由獨立董事擔任。其職權為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三、出席情形統計

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最近年度薪酬委員會開會2次(A),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獨立董事 蘇美琍 2 0 100.00%
獨立董事 林智健 2 0 100.00%
獨立董事 謝宛娟 2 0 100.00%
四、其他應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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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會日期 期別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2024-03-13 第三屆第三次
  1. 擬議本公司2023年度員工酬勞討論案。
  2. 擬議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酬勞討論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獨立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董事會決議。

2024-01-25 第三屆第二次

擬議本公司2023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發放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獨立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董事會決議。

開會日期 期別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2023-10-25 第三屆第一次

擬議本公司新進營運副總經理薪資報酬核定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獨立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董事會決議。

2023-03-14 第二屆第八次
  1. 討論本公司2022年度員工酬勞案。
  2. 討論本公司2022年度董事酬勞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獨立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董事會決議。

2023-01-05 第二屆第七次

討論本公司2022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發放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獨立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董事會決議。

開會日期 期別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2022-03-10 第二屆第六次
  1. 討論本公司2021年度員工酬勞案。
  2. 討論本公司2021年度董事酬勞案。
  3. 討論本公司新任總經薪資核定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獨立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董事會決議。

2022-01-19 第二屆第五次
  1. 討論本公司2021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發放案。
  2. 討論本公司經理薪資異動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獨立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董事會決議。

五、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完成2023年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執行情形,並於2024年3月13日於薪資報酬委員會報告評估結果。

評估週期 每年執行一次
評估期間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評估範圍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
評估方式 本公司2023年度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係委任「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以外評方式辦理
評估內容

外評機構要求本公司提供其所指定的文件,並將績效評估相關自評問卷發放各董事填寫及回收,並指派3位執行委員出具獨立性聲明後負責評估,於2023年12月26日以線上訪談方式與本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公司治理主管及稽核主管進行訪評。(外評機構係非營利協會,執行委員具備會計、法律、公司治理等專長,且與本公司並無任何影響其獨立性之情事,故具備專業性及獨立性)

本公司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涵蓋下列五大構面: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 內部控制。
評估結果 外評機構於2024年1月8日出具評估報告,彙整評估結論與建議事項如下: (1) 建議事項 1.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之功能性委員會。 2.規劃下屆女性董事達三分之一。 3. 單一法人組織及其子公司占董事會席次低於三分之一。 4.董事成員中具員工身分之人數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5.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層級之功能性委員會督導風險管理。 6.會計年度結束後兩個月內公布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財務報告。 7.投入資源支持國內文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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